触宝CEO王佳梁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
通过一年的准备与日夜奋斗的努力,触宝科技结束了与美国软件巨头Nuance的专利侵权案,成为中国首例赢得美国337调查胜诉的公司。
近几年中国与美国企业之间在ITC诉讼的官司频繁曝光,对于中国企业来说,337调查已经成为了美国保护本土企业的一个利器,而早期大多数中国企业会选择不应诉直接通过缴纳专利许可费等方式与原告达成和解或签署同意令,因为在高额的ITC诉讼费用面前,未必就会最后赢得胜利,需要面临消耗大量经费并且需要面对最后败诉的结果,所以大多数中国企业在早期会选择交钱了事。
面对Nuance的起诉,触宝并没有逃避,而是选择了应诉。“我们大部分收入来源都是海外市场,Nuance的目的就是把我们拖垮,赶出市场。”王佳梁表示,选择应诉是触宝不得不面临的选择,没想到这个官司会成为中国首例赢得美国337调查胜诉的案例。
什么是337调查?
在美国知识产权诉讼官司一般分为地方法院诉讼与337调查(337调查是指由ITC(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不公平进口行为展开的调查),二者的区别在于:
ITC法院诉讼影响力大,且时间周期短,一般来说只需要12-16个月,同时需要高昂的经费,普遍一个周期消耗500W-800W美元,美国“337调查”是可以跨越国界,即使在美国没有分公司,没有资产,只要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哪怕是通过中间厂商进入的,也同样会成为被告。
337调查可以针对一类型产品颁布排除令,甚至一家公司败诉,连同该国其他生产该产品的企业同样也要退出美国市场。
在制裁方式上,337调查中不包含侵权数额的赔偿,但是337调查中,原告专利权人可以申请法院颁布针对具体被告发布的有限排除令,禁止该侵权企业的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也可以申请法院颁布不针对特定被告、不区分产品来源地的普遍排除令。
也就是说,无论是哪个国家、哪家公司生产或销售的,只要是该类型产品,都将被禁止进入美国市场。目前,337调查已成为大多数美国公司借助专利工具保护美国市场的极其具有杀伤力的渠道。
ITC终裁做出后,337调查的最终裁定作出之后,会将其提交美国总统审议,如美国总统在ITC裁决做出后60日内未基于政策因素予以否决,则该裁决将成为终局裁决。实践中,极少出现美国总统否决ITC终裁结果的情况,但也有例外,例如三星针对苹果(520.56, 8.07, 1.57%)发起的337调查,终裁决定对苹果颁布排除令,但美国总统基于政策因素否决了该终裁。
而地方法院影响力要比ITC小很多,并且时间周期很长,通常为2-3年,一般情况下双方在未开庭前就已经和解了。地方法院只能对在美国有资产并且有设立分公司或机构办事处的企业具有管辖权,换句话说,只有具备这样的条件,才能作为被告被起诉,要不然告不了。
另外,地方法院只能对具体被告的侵权行为进行裁定。在地方法院诉讼中,原告可以要求被告就其侵权行为进行赔偿,但是由于涉及管辖权的问题,地方法院诉讼仅能对一些必须能够以法律规定的方式被送达并且在美国境内有可执行资产的特定被告提出。因此,很少有美国公司对外国公司就知识产权侵权通过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为什么触宝能胜?
谈及触宝能够胜诉的原因,王佳梁表示,主要有三点:第一,在还没有开始打官司之前就有了充分的准备,触宝大部分创始人都拥有很强的海外背景,对知识产权方面非常熟悉。另外,触宝也能够确认,没有侵犯Nuance的专利,最后的判决也是以事实为依据。
第二,从接到应诉、准备,最重要的问题是信心。这类官司律师费都是巨额的,面临上百万美元的诉讼,很容易对自己失去信心。另外,选择一个靠谱的律所尤其重要,触宝选择了美国知识产权最有名的Finnegan律所,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
“最重要的是尊重美国的司法体系,不能撒谎,以美国的游戏规则出牌,最终赢得了法官的判决。”王佳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