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迪达斯诉物美侵犯商标权
日期:2009-04-25 00:00:00 访问次数:2000
因认为侵犯自己商标权,阿迪达斯有限公司将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玉蜓桥店告上法庭。3月26日,记者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阿迪达斯有限公司诉称,公司系世界知名的体育用品设计制造商,商品涵盖了运动鞋、服装等。除“ADIDAS”商标外,公司在中国还注册了“三叶草”、“三斜条”、“三条杠”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涵盖鞋、足球鞋等,公司对上述注册商标拥有合法专用权。多年来,公司将上述商标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并通过媒体广告、赞助各种运动比赛等方式进行宣传,建立了牢固的产源对应关系,使其成为代表“阿迪达斯”运动鞋的独特标识。
公司最近发现,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玉蜓桥店销售了带有与自己公司商标完全相同或极其近似标识的运动鞋,在鞋面使用“三条杠”及五条杠,在鞋后面使用“三叶草”及与该商标极为近似的五叶草标识。上述运动鞋既非自己公司制造,又非经公司授权生产。物美大卖场作为连锁超级市场,明知且应知上述运动鞋是恶意模仿自己公司知名商标、且非自己公司生产,又进货销售,其主观恶意十分明显。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玉蜓桥店已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侵权行为,故诉请求判令北京物美大卖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玉蜓桥店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商品,登报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本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