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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撤无从知 “蒙多”商标起纠纷

日期:2011-12-20 00:00:00        访问次数:2000

  北京蒙多体育设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蒙多公司)因5年前一起商标争议案中其商标被撤销后却未获得告知,导致涉案商标“蒙多+图形”商标无法续展。基于上述原因,该公司日前先后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

  据记者了解,此案起因为2005年10月13日,意大利蒙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意大利蒙多公司)对北京蒙多公司在第28类上注册的两件商标向商评委提出争议撤销申请,理由为其“MONDO”商标已通过国际注册,享有商标在先权利。该公司同时认为,在争议商标申请前,“MONDO”已构成驰名商标并在相关领域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争议商标是对其驰名商标的恶意复制,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记者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获悉,原告北京蒙多公司所曾持有的在第28类塑胶跑道等产品上申请的第1422912号“蒙多+图形”及第1422942号“MONDO+图形”争议商标,于2000年7月21日获得确权。

  北京蒙多公司委托代理人齐晓苏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6年8月,北京蒙多公司曾就商评委的争议答辩通知及商标局的质证通知,作出过答辩和质证。但在同年的9月份作出相关答辩及递交争议答辩材料后,并未收到商评委的争议撤销裁定送达文件。

  本以为相安无事的北京蒙多公司在2010年1月着手向商标局申请续展工作时却被商标局告知续展的两件商标已被商评委裁定撤销,不予核准续展。这令北京蒙多公司感到震惊。

  而商评委方面对此的答复曾是裁定结果已发,相关证据需要到邮局方能查询,且前后间隔时间太长难度较大。

  再一次续展被驳回后,北京蒙多公司将商标局诉至法院。在日前举行的该案庭审过程中,对于北京蒙多公司要求续展的诉讼请求,商标局方面则答辩认为“续展商标已被撤销、已无效,不予续展不无不当”。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据了解,北京蒙多公司已经于今年11月30日正式向北京一中院起诉商评委关于“蒙多”商标被撤销的争议案件。关于此案,本报将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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