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见应诉快思聪,是代理还是侵权?-业界新闻-国科知识产权 Gocome Intellectual Property
服务热线:  4006071607
您的位置:首页 > 业界新闻
资讯分类 News
知识产权交易

创见应诉快思聪,是代理还是侵权?

日期:2012-02-03 00:00:00        访问次数:2000

  “有CRESTRON(快思聪)公司北美区授权代理商的授权销售协议在先,我们拥有对其产品进口渠道和经销代理的正当性不可质疑。”在因涉嫌侵犯快思聪亚洲有限公司(下称快思聪亚洲公司)在中国内地注册的商标专用权被起诉后,上海创见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创见公司)总经理吴小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吴小龙看来,这是一场不可避免的官司,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如今,当这场诉讼摆在面前时,他已显得很平静。

  内地经销 沪港分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作为一家致力于多媒体视听技术、计算机软硬件及其网络工程、电子商务、系统集成技术、信息处理技术的高新科技企业,创见公司长期以来在多媒体功能厅、多媒体教学系统、远程会议系统的开发、代理、维护及工程安装上处于同行业的领先地位,通过多年的努力,已发展成为上海地区较具实力的多媒体系统专业公司之一。

  2008年,创见公司正式进军CRESTRON(快思聪)产品代理领域,从吴小龙提供给记者的一份美国快思聪北美总部授权代理商的销售许可证书(图1)上可见,创见公司从美国进货的RG CONVERGENCE TECHNOLOGIES LLC公司是CRESTRON ELECTRONICS,INC授权的,依照美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北美地区授权代理商。据吴小龙透露,创见公司为CRESTRON(快思聪)在中国内地仅有的两家经销商之一,其中另外一家就是快思聪亚洲公司。

  作为本案原告的快思聪亚洲公司,记者从其上海办事处法务负责人张先生处获悉,其总部设在中国香港,前身是“英高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注册于1991年2月7日,注册资金为50万元港币,1996年11月7日更名为快思聪亚洲公司并延用至今。2002年3月以快思聪亚洲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分别申请注册了第9类快思聪中英文商标,范围涵盖了计算机软件、信号遥控电子设备等商品服务。同年进军内地市场,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地设立办事处。据张先生透露,快思聪亚洲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为亚洲的集成商及客户提供直销与技术支持。

  “到目前为止,快思聪亚洲在亚洲地区已成立了超过13家地区办事处。这些地区办事处分别位于中国香港、澳门、广州、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台湾及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新德里、孟买和班加罗尔,为整个亚洲的客户提供最优质和最全面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和定制完整的系统解决方案。另外,我们还提供了一个可以了解快思聪的产品、编程和实际应用的CTI培训课程。”张先生说。

  昔日好友 今日对手

  身为创见公司的领航者和代理销售领域的行家里手,吴小龙从1996年开始就涉足此类海外产品在国内的销售代理。“那时有诸如美国康柏电脑、通用电气、百事集团、百胜餐饮等多家国际著名跨国企业中国总部多媒体会议室的设计维护工作均由我们承包。”而在此期间,吴小龙结识了同样也是做海外多媒体视听产品销售代理的香港商人梁某,即快思聪亚洲公司的董事长。

  另据吴小龙透露,他与其一直保持着很好的私交关系。“我们一直都有交流和联系,算是同行和比较好的业务伙伴。2008年与美国快思聪北美总部的授权代理商正式确立了贸易关系,每年的CRESTRON全球销售年会上,我们私下都还保持交流和联系。”吴小龙说。而谁又会料到两位好友如今将对簿公堂。

  虽有商标权 但非唯一代理商

  采访中,吴小龙给记者出示了由北美代理商出具的中英文对照声明(图2、图3),从这几份经过中国驻美大使馆公证(图4),具有法律效力的经销许可协议上,可以证实双方为合法的买卖关系。

  “虽然他们在2002年以快思聪亚洲公司的名义在国内抢先注册了‘CRESTRON’英文商标,但实际上我们的供应商即美国CRESTRON ELECTRONICS,INC才是CRESTRON及图商标的原权利合法拥有者,我们系从美国CRESTRON总部生产公司处进口的产品在北美地区同样享有‘CRESTRON’商标的专用权,何况北美的代理商还给我们签署了正式的销售许可协议。”针对快思聪亚洲公司对创见公司商标侵权的指控,吴小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给出了上述的反驳理由。

  创见公司委托代理人于大江律师认为,目前其销售的主要产品是美国CRESTRON生产的集中控制设备,开展业务的方式为代购,即接受客户委托后,向美国的CRESTRON供应商购买,再通过向中国海关正式报关、办理相关进口许可证以及机电证或者3C质检证明等,并依法缴纳关税、增值税等合法手续获得后,再交货给委托的客户,系合法进口。“我们的行为让广大的中国消费者有权以竞争条件下市场上较低的价格享受同样品质的消费,这与现代商法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于大江说。

  另据吴小龙向记者提供的北卡罗来纳州政府以及美国国务院的两份文件显示,其前后进货过程及渠道的美国代理商的资质均得到了美国地方政府及美国国务院的认可。

  据吴小龙透露,由于快思聪亚洲公司多年来在同类产品事实上的垄断地位,导致该产品的中国市场价格高于美国的市场价格5至8倍。而创见公司目前实际销售的“CRESTRON”产品和其相比份额微不足道,但由于涉及到利益的考量,对方就急忙采取商标权的名义打击,可见现代市场经济的信息传播迅速,通过简单的贸易方式获取超额暴利的方法已经很难行得通了。

  记者从快思聪亚洲公司上海办事处法务负责人张先生处得知,由于此案目前尚在诉讼取证阶段,他们目前也无法确定快思聪亚洲公司是否就是中国乃至亚洲地区唯一合法的代理经销商。至于其他问题对方及其律师均以此案还未开庭不便回答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据悉,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预计将在春节后开庭,有关此案的进展,本报将予以关注。


深圳:0755-83789455 东莞:0769-88063880 惠州:0752-2699131
广州:020-86005446 沈阳:024-53771688 抚顺:024-5263111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
QQ:97190190 微信:SZ96965
邮箱:info@96965.com 投诉电话:13590118766
地址:中国·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中路国际科技大厦2505室
All Rights Reserved 1998-2021 国科知识产权 Gocome Intellectual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