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文在线诉称,其已取得余秋雨、张抗抗、池莉等12位作家的44部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上述两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其所经营的网站“诺亚教育网”上为“诺亚舟新状元学习机搜学王”用户开辟专门下载通道,为该产品用户提供下载上述作家相应作品的服务。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4万余元。据悉,本案将于近期进行证据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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