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临门”品牌拥有者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公司)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福宜康”品牌食用油生产商北京金亭建鑫食用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鑫公司)及其经销商宗某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并请求法院判令其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30余万元。
据了解,中粮公司是国内知名粮油食品生产商,该公司于2003年在食用油等商品上取得“福临门”商标专用权。中粮公司认为,建鑫公司在对食用油商品商标“福宜康”的使用过程中,将该商标变形使用,并使变形后的商标及商品装潢对“福临门”食用油商品商标及商品装潢进行攀附,引发消费者混淆误认,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据悉,建鑫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生产食用植物油为主的企业。此公司于2010年10月在食用油等商品上取得“福宜康”商标权。对于中粮公司的起诉,该公司负责人在6月16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尚未收到法院相关传票,对此事并不清楚。该案目前已被法院受理,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