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上诉人费希尔技术有限公司(fischertechnik GmbH)(一审原告、下称费希尔技术公司)与被上诉人上海东方教具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下称东方教具公司)、上海雅讯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下称雅讯科技公司)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在一审判令东方教具公司、雅讯科技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费希尔技术公司享有的涉案图形作品著作权的基础上,二审还判令东方教具公司、雅讯科技公司应立即停止侵害费希尔技术公司享有的涉案30种模型作品著作权。二审还提高了赔偿金额,按著作权法法定赔偿的上限顶格判决两被上诉人共同赔偿上诉人费希尔技术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并...
近日,华为技术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华为公司)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京中院)起诉康文森无线许可有限公司(下称康文森公司)的确认不侵权及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案一审有果。法院认定,首先许可专利为被告康文森公司所有以及有权做出许可的、声称并实际满足2G、3G、4G 标准或技术规范且为原告华为公司所实际实施的全部中国必要专利;其次,许可产品是华为公司的移动终端产品,即手机和有蜂窝通信功能的平板电脑;再次,许可行为包括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许可产品,以及在许可产品上使用许可专利;最后,许可费率问题上,华为公司需要向康文森公...
对于许多游客而言,一到云南省保山市,不但要去火山热海与和顺古镇“打卡”,老字号“董记桂香楼”也是选购伴手礼时不可错过的地方。经过董氏家族数代成员的经营,“董记桂香楼”已成为一面“金字招牌”。而围绕着“董记桂香阁”的商标,董氏家族的两位亲兄妹之间却发生了一场权属纠葛。 日前,双方纷争有了新进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董松涛与董新丽兄妹二人作为董氏家族成员,均有权创办企业并在各自生产经营活动中利用家族糕点店铺“桂香楼”字号的声誉。董新丽设立“董记桂香阁”店铺以及申请注册第17402489号“董记桂香阁”商标(下称涉案商标)具有正当基础,并不存在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董松涛在糕点等...
从商标之争、包装之争,再到广告之争,王老吉和加多宝“两罐凉茶”的纠纷一直持续。8月16日晚间,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了三宗诉讼的结果。这场历时5年的广告语之争,最终以加多宝两句广告语被叫停,判赔广药方面100万元告终。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在此前的判决中,加多宝被判赔偿的金额累计高达2000万元。此外,双方针对商标侵权的14亿“大案”至今悬而未决。 “全国销量领先”广告语禁用 8月16日,白云山发布的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显示,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加多宝立即停止发布包含“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词的广告以及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印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
提及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品牌“泰诺”或“泰诺林”,很多人并不陌生。而围绕着注册使用在医疗器械类商品上的一件“泰诺林”商标,美国一家知名医疗卫生保健品及消费者护理产品企业与中国广东的一家生物医药行业经营者之间产生了一场纷争。 近日,双方纠纷有了新进展。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的二审判决,陆丰市康福来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康福来公司)的上诉请求未能得到法院支持。法院认为康福来公司申请注册第13186226号“泰诺林”商标(下称诉争商标)具有明显复制、摹仿强生公司知名商标及不正当利用强生公司商誉的故意,不仅会损害强生公司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正常的商...
日前,全球知名汽车制造商菲亚特克莱斯勒美国有限公司(下称菲亚特克莱斯勒公司)收到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裁定,支持该公司提出的关于第17073521号“战地吉普及图”商标的无效宣告请求,宣告由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远胜制衣厂(下称远胜制衣公司)申请注册的上述商标无效。 值得注意的是,多年来,远胜制衣公司“锲而不舍”地坚持申请注册“战地吉普”或“AFS JEEP”等商标,但始终遭到菲亚特克莱斯勒公司的阻击,双方之间的商标纠纷多达数十起,从行政程序的异议、无效、复审到司法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直至今日,仍有多起案件在持续进行中。 “JEEP”...
继共享单车行业的知识产权纠纷暂告一段落后,共享充电宝行业的知识产权诉讼又引发业界广泛关注,尤其是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来电公司)与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街电公司)这两家行业头部公司之间的专利纠纷。 日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针对街电公司诉来电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来电公司以街电公司侵犯其6件专利权为由,提起的30余起专利侵权诉讼和20余起专利侵权行政处理请求属于滥用权力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来电提起诉讼 来电公司与街电公司在深圳中院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只是双方诉讼的一个缩影。自2017年3月起,来电公司在深圳、北京、广州等地向街电...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域名和商标之间的冲突越来越多,如何解决这个难题?近日,多名来自互联网与知识产权领域专家齐聚一堂,就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建言献策。专家认为,作为商标与互联网结合的“点商标”,能够有效帮助消费者在互联网上识别商标品牌,对解决此类问题具有重要的创新意义。 据了解,“点商标”是以“.商标”为后缀的全球通用顶级域域名,由“.”加中文“商标”两个汉字构成,是针对商标品牌企业的互联网商标品牌标志。“点商标”域名由国际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设立,并于2014年5月正式加入全球...
日前,广东高院二审审结了陈某某诉广东天池茶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池茶业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下称“天池”商标案)。在该案中,陈某某是“天池”文字注册商标的权利人,该商标核定使用类别为第30类,包括“茶、面包”。陈某某以天池茶业公司、天池众福公司、道轩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茶产品及相关网页上使用等标识侵犯其商标专用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广东高院经审理认定,陈某某以非善意取得的商标权对天池茶业公司的正当使用行为提起的侵权之诉,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以及权利行使的正当性,构成权利滥用,其与此有关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本文将结合“天池”商标案,就恶意抢注者对在先权利人...
近日,视觉中国因黑洞照片授权一事引发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一时间,网络上除了对于图片网站自身行为规范的问责之外,也有不少摄影师坦言自己在与图片网站合作过程中存在合作模式模糊、利润分配不均的问题;更有许多图片使用人吐槽图片网站动辄漫天要价,令自己陷入财务、名誉的双重损失。图片版权保护究竟应该何去何从?图片拍摄方、图片网站、图片使用人,作为图片版权行为关联的三方又该如何平衡彼此的关系? 版权方:创权合理 行权谨慎 艺术创作是自由的,但版权的享有和保护却要在法律的边界内行走。就版权方而言,其在进行图片创作时,可能涉及对特定物体或者人物的展示。由于特定物体可能享有商标权或者版权,而人物...